说我音乐裁缝,你管这叫乐圣?

来源:fanqie 作者:神奇的天马 时间:2026-03-05 05:43 阅读: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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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面汤都喝不起的第三天,林远终于被房东连人带吉他一起,扔出了出租屋。

“砰!”

防盗门在他身后重重关上,震落了墙壁上的一片墙皮。

盛夏傍晚的闷热空气,混杂着楼道里酸腐的垃圾味,扑面而来。

林远靠着冰冷的墙壁,缓缓滑坐在地。

身边,是一个破旧的行李箱,箱子角己经磨开了线。

旁边立着他唯一的家当,一把磕掉了一大块漆的二手木吉他。

房东**尖酸刻薄的咒骂,还在他耳边嗡嗡作响。

“搞音乐?

我看你是搞个屁!”

“住我这三个月,天天叮叮当当,一分钱没赚到,连下个月的房租都交不起了,还谈什么**梦想!”

“赶紧滚!

别脏了我的地!”

周围,几个下班回家的邻居对着他指指点点,目光里混杂着同情、鄙夷,和一丝幸灾乐祸。

林远低下头,长长的刘海遮住了眼睛,也遮住了他此刻所有的狼狈。

三个月了。

他来到这个世界,己经三个月了。

这是一个与地球高度相似的平行世界,但唯独在文娱领域,走向了另一个极端。

在这里,音乐的版权保护被写入了根本**,任何侵权行为都将面临天价赔偿乃至牢狱之灾。

与之相对的,是音乐学院的地位被无限拔高,形成了森严的“学院派”壁垒。

一首音乐作品好不好,不是市场说了算,而是那些德高望重的老教授、老艺术家们说了算。

他们推崇古典,推崇技巧,推崇所谓的“高级感”和“艺术性”。

而林远,一个来自地球的、怀才不遇的独立音乐人,穿越到了这个同样不得志的音乐学院辍学生身上。

他本以为,自己脑子里那个庞大的地球曲库,会是自己在这个世界安身立命的最大本钱。

于是,他满怀信心地复刻出了前世那些小众、深刻、被文青们奉为圭臬的民谣。

他把Demo投遍了所有能找到的唱片公司邮箱。

结果,石沉大海。

唯一收到的几封回信,评语也出奇地一致。

“情绪空洞,为赋新词强说愁。”

“技巧粗糙,缺乏系统性训练,和声走向过于口水。”

“年轻人,音乐不是无病**,建议你先回学校好好打磨基础。”

林远看着这些回复,只想笑。

说他没技巧?

说他无病**?

这些被地球无数乐迷验证过的作品,在这个世界,竟然连一朵水花都溅不起来。

他花光了原主所有的积蓄,最终换来的,就是被扫地出门的下场。

“咕噜……”胃部传来一阵剧烈的绞痛,提醒着他己经一天没有进食了。

林远自嘲地笑了笑。

艺术?

艺术现在连一碗泡面都换不来。

他抱着那把破吉他,茫然地看着眼前川流不息的街道,霓虹灯初上,映照着这座冰冷的钢铁森林。

难道,又要像前世一样吗?

守着一堆自认为**的作品,在无人问津的地下室里,抱着所谓的“艺术”,在贫困和潦倒中慢慢烂掉?

不。

他不甘心!

绝望和愤怒像野草一样在心底疯长,他烦躁地掏出手机,想找点什么来分散注意力。

手指无意识地滑动,点开了一个图标花里胡哨的APP。

“抖音”。

这个世界刚刚兴起一个月的短视频平台。

屏幕上,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,正伴随着一段极其单调、乏味的电子节拍,笨拙地***身体。

那段***,简单到只有“动次打次”的循环,毫无旋律可言。

评论区却有几百条留言。

“小姐姐好可爱!”

“这音乐好上头啊,是什么歌?”

林远皱了皱眉,正想划走。

就在这时,他脑子里仿佛有根弦被拨动了一下。

一段截然不同的、轻快又带着点黏腻的旋律,不受控制地从记忆深处冒了出来。

我们一起学猫叫,一起喵喵喵喵喵……林远浑身一僵。

紧接着,是第二段,第三段……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,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!

来,左边跟我一起画个龙,在你右边画一道彩虹!

这些来自地球的,曾经统治了各大广场、理发店、短视频平台的终极**神曲,此刻像是被激活的病毒代码,在他脑海里疯狂循环播放!

林远先是本能地感到一阵生理性的厌恶和抗拒。

作为一名前世有点精神洁癖的音乐人,他打心底里鄙视这些“口水歌”。

可一秒后,他猛地坐首了身体!

瞳孔骤然收缩,眼中爆发出一种近乎骇人的**!

他死死地盯着手机屏幕上那个简陋的“抖音”APP,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。

他看到了什么?

一片未经开垦的、广袤无垠的流量蓝海!

这个世界的短视频平台,还处于最原始的蛮荒时代。

用户们甚至都还没有“***”的概念!

而在这种贫瘠的土地上,自己脑子里那些“土味神曲”……那不是歌。

那是降维打击的***!

是能瞬间引爆流量的病毒!

是能让他立刻摆脱眼下困境的……**机!

艺术?

高级感?

去***!

老子现在只想搞钱!

活下去!

一股前所未有的冲动席卷了全身,林让林远几乎战栗起来。

他不仅有这些神曲。

他脑子里,还有另一座更加恢弘、更加璀璨的宝库。

那个戴着鸭舌帽,永远吐字不清,却用天马行空的音乐开创了一个时代的男人。

《青花瓷》、《以父之名》、《夜曲》、《七里香》……林远的手指微微颤抖。

他忽然明白了。

他不能用自己的名字。

无论是那些“土味神曲”,还是那些“艺术珍宝”,都不能和“林远”这个名字扯**何关系。

他需要面具。

至少两个。

一个,用来拥抱流量,在阳光下肆意生长,哪怕被万人唾骂,也要赚得盆满钵满。

就叫……DJ**。

对,越土越好,越有争议越好!

另一个,藏在迷雾之后,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,悄悄地,投下一颗颗足以改变这个世界乐坛格局的**。

他将成为一个符号,一个传奇。

一个从不露面,只用作品说话的神秘音乐人。

就叫……Jay。

一个清晰无比的计划,在林远的脑海中疯狂成型。

他的眼神,彻底变了。

之前的颓废、迷茫、无力,被一扫而空。

取而代之的,是狼一般的锐利、饥渴与不顾一切的野心。

他不再管周围路人异样的目光,从通讯录里翻出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,拨了过去。

电话“嘟”了几声,很快被接通,一个大大咧咧的嗓音传了过来。

“喂?

远子,想通了?

没钱哥们儿先借你点,别死扛着啊。”

是他的同桌,**。

一个家里有矿、自己却跑去玩地下乐队的富二代。

林远压抑着胸腔里即将喷薄而出的激动,让自己的声音尽量平稳,但一丝颤抖还是出卖了他。

“胖子,借你的录音棚用一下。”

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,随即传来一声轻笑:“怎么,又写出什么没人听的宝贝民谣了?

我可跟你说,我乐队那几个哥们儿可不陪你玩小清新了啊。”

林远咧开嘴,露出一口白牙,笑容里带着几分疯狂,几分孤注一掷。

在盛夏晚风中,他对着电话,一字一句地说道:“不,这次……我们搞一首能让全校女生,都忍不住跟着晃腿的歌。”